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有关规定,2022年1月,建设单位江西新越弘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南昌市青山湖区主持召开了新力·弘阳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现将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有关材料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即日起,各单位及个人可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以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寄(送)江西新越弘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6日至2月25日
意见反馈联系人: 罗贤伟
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青山湖南大道388 号张燕村文化
综合楼5 楼501 室
联系电话:1357698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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