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文件有关规定,2023年1月5日,监测单位江西融信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2022年第四季度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现将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有关材料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即日起,各单位及个人可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以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寄(送)江西融信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20日
意见反馈联系人:秦嘉惠
单位地址:青山湖区高新南大道3699号
国家能源集团新建区恒湖垦殖场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022年第4季度水土保持季度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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