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条例,“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乾照光电南昌基地项目(制氨车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于2025年1月11日完成专家组验收会议,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现该《办法》要求,向全社会公示《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乾照光电南昌基地项目(制氨车间) 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乾照光电南昌基地项目(制氨车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19日)。公示期内,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
02-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乾照光电南昌基地项目(制氨车间) 竣工环保验收意见.pdf
01-公示稿-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乾照光电南昌基地项目(制氨车间) 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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