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鹰潭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委托,为信江新区B-25-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提供技术服务。2025年6月中旬项目组通过现场踏勘走访、资料收集等方式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报告于2025年7月编制完成。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信江新区B-25-1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 信江新区B-25-1地块位于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幸福路以南、上清路以西。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1.866″,北纬:28°16′4.669″。
3、项目情况: 根据鹰潭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用地红线图可知,本项目地块面积为20113平方米(合约30.17亩)。调查地块现状土地利用类型为村庄、坑塘水面和其他林地。根据鹰潭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地块红线与鹰潭市信江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套图可知,本地块后续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和公园绿地。
二、调查方案
根据地块实际情况,采用系统布点法+专业判断法进行采样布点,本次调查共采集了4个土壤表层样品,根据现场快速检测仪数据显示及分析可知,土壤样品污染物项目砷、镉、铜、铅、汞、镍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表 2 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块内外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相差不大。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三、调查结论
通过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调查结果汇总分析可知,信江新区B-25-1地块从未进行过工业企业生产,未发现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分布,不存在直接污染场地的途径。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等污染源,不存在对本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污染的影响途径。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4.2.1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综上所述,本地块当前和历史均无可能影响的污染源,周围区域对本地块的影响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和公园绿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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