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条例,永修县文体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于2021年7月27日完成专家组验收会议,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现根据《办法》要求,向全社会公示《永修县文体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永修县文体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30日)。公示期内,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
留言
热线
公众号
手机网站
置顶